公务员在职死亡的各种费用与退休病故的费用是一致的。大致可以领取4笔钱:一笔是丧葬费,二笔是一次性抚恤金,三笔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四笔是个人养老金、职业年金等账户余额。下面我们具体说一下这四笔钱。
丧葬费
按死者本人生前工资、或退休金的6个月的标准发放;丧葬费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必要补贴,能够领取多少,并不是以个死者家属治丧活动花了多少钱就可以领多少钱。国家规定,丧葬费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倍。这一笔钱,与行政级别和编制性质无关,无论是事业编、公务员,还是科员级别、正处级别,领取标准都是一个样。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因而各地发放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抚恤金
按本人生前工资、或退休金的40个月的标准发放;公务员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其中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40,一次性支付。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公务员逝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享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包括逝者生前供养人员虽已成年, 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按月支付。
逝者的养老金、职业年金等账户余额
个社保卡上的个人养老保险,还有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等费用,都属于个人私有,账户有多少,就可以领取多少,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领取。特别是职业年金,2014年10月份开始缴纳,在职公务员都没有领取过,可以由死者家属继承领取。
(一)社保个人账户
社保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医保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职业年金余额
社保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四)住房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凭死者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医保)卡、医院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葬馆的火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区证明等,到社保部门办理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