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英文中提到某个人的时候有时用姓简称,有时用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7-25

1 不认识,不熟悉,书信交流的时候,用Mr/Mrs/Miss等加姓比较礼貌和正式。

对方有称号的时候(比如doctor,professor之类),称号后直接接姓,不要加名。这些都属于尊称。也适用于其他英语国家的一般规律:正式一点总是没错的。不确定的时候总是用比较正式的称呼(姓),如果对方说“you can call me xxx”则改口即可。

2 熟悉的朋友,或得到了对方的许可或要求,可以称呼名字或者昵称 

这个在美国很普遍。有些人有first name有两个部分(如Mary Ann)则两个都要用。

3 还可以名(first name)和姓一起用。

但不适用于对方地位比较高的情况(如下属对领导/上司,学生对老师等等;这些情况如果两人很熟悉则适用2)。

4 Middle name一般不用。

5 如果名字比较长,一般都会有昵称,对方会告诉你希望你怎么称呼TA,照做就好了。

总原则:

对方告诉你怎么叫就按照对方说的叫。对方没告诉你过你尽量拣正式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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