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10
如果非要选一个的话,那么我会选A。
不过我个人认为这道选择题是很不严谨的。为什么呢?因为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归属在法律学界尚未有个统一的认识,学者们争议颇多。将一个有争议的论题拿来做题目考人,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行政区特别法虽然说和宪法有些相似之处,比如其解释权归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只能依据授权解释基本法;或其也是规定和保障人们基本权利的纲领式的文件。
但是你想想,宪法是什么,宪法肯定是确定基本主权和确定基本制度的,具有普遍的、一般的法律效力。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不具有普遍的和一般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只及于特别行政区的具体设立及其制度设计。
总之,行政特区基本法不能等同于宪法啦,如硬要把它和宪法扯上关系,那么挺多可以认为它是宪法的特别法。
鄙人才疏学浅,给出的观点仅供参考。不过鄙人也曾和你一样曾被这个问题困惑过。
回答完毕,谢谢!^_^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08
选D。
在“Y七夜Y”所给出答案的第七类,"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同中央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但特别行政区享有一般地方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享有的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各类法的形式,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是我国法律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由此可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虽然是有全国人大批准的,虽然是宪法的基本规范组成部分,可是组成部分和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应归类到“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第3个回答 2020-11-27
法律渊源角度,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等。其中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基本法是全国人大立法,当然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