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火案是怎么处理的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8
2000年12月25日晚21时35分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26日零时45分大火最终被扑灭。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洛阳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放火罪、包庇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对27名责任人批准逮捕。2001年8月22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2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3年。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①.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王某(无证焊工)、王某(台商,现场负责人)、杨某(台商,从河南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看,王某、王某犯罪有间接故意,而杨某则应是包庇罪)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放火罪予以逮捕。另外,王某、周某、刘某等东都分店员工12人,司法机关以涉嫌包庇罪予以逮捕。东都娱乐城经理张某已在火灾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②.事故主要责任人东都商厦工会主席张某(分管娱乐城)、保卫科保安员邓某、张保安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逮捕;东都商厦总经理李某、主管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卢某、保卫科长杜某3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予以逮捕。
③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东南隅派出所所长岳某及民警马某、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青年宫工商所所长杨某;洛阳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局长郭某、副局长王某、洛阳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指导科副科长姚某、洛阳市文化局助理调研员(原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瞿某、洛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桂某、老城区工商局青年宫工商所所长杨某4人,司法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予以逮捕;洛阳市老城区建委副主任兼城管中队长唐某、洛阳市建委城建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张某2人,司法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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