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0-05
建筑施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为实施好______县20______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解决______、______人饮问题,现将该项目发包给乙方实施。为保证工程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20______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1、 内容:______、______人饮工程。
2、 规模:按设计图纸和预算。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总投资约合计人民币叁拾肆万元(¥34.00万元),工程造价按实际验收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四、承包方式:工程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
五、工程日期: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派监理员到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乙方:按照《施工合同》及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
工,严格把好质量关,在施工期间要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和监督,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搞好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付80%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再付15%。提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保证金如数退还。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亲自签盖章即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保证金退还清楚后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财政局一份。
甲 方:______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乙 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1工程名称:武陟力威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围墙。
1.2工程地点:武陟县乔庙乡前赵村力威厂区。
第2条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围墙地基和围墙主体。北围墙长415米、西围墙长135米,南围墙长415米、东围墙长135米。
2.2施工内容包括:基础垫层(60cm宽40cm厚3:7灰土垫层);基础(50cm高砖基础2层,37cm高砖基础2层);西、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2.5m高砖围墙,顶部做高60mm、外伸60mm砖压顶房;东、南方向两个围墙墙体砌筑0.85m高砖;四面墙体每隔4米砌筑一个墙垛,墙垛要求砌筑37cm宽;墙体不做粉刷。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3条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为
3.2本合同价款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措施费、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费、可能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等施工中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不包含税金,乙方提供村委会收据)等全部费用。
第4条 工期
4.1工期:日历天,开始工作日期为年月日。
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进度,工期不予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 8 小时以上,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损失。
第5条 工程变更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若增加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另外计算。
第6条 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第7条 付款方式
7.1乙方向甲方提供账号,甲方以银行划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7.2材料进场甲方支付第一笔款7.3乙方将围墙墙体砌筑1m高后甲方支付第二笔款
7.4乙方将围墙墙体完工后甲方支付第三笔款
7.5甲方预留元作为质保金,工程完工一年后支付
第8条 甲方工作
8.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8.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第9条 乙方工作
9.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9.3乙方自备管线设施,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
9.4承担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10条 工程质量
10.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GJ现行有关规范及质量要求)。
10.2符合设计要求。
10.3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无限责任。 10.4乙方每完成一项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10.5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0.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公司组织的三级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10.7乙方承包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甲方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赔偿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0.8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存在瑕疵,造成工程质量重大缺陷或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11条 工程验收
1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12条 安全文明
12.1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
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具安全。
12.2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12.3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2.4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费用。
12.5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清运出场。 12.6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材料供应
13.1材料由乙方采购,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除无条件返工外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2施工中甲方或监理有权抽查乙方采购尚未使用的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重做,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不得出现违法分包及转包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