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部设有多个专门负责不同领域的机构,以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这些机构包括:


1. 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文电管理、保密、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同时,还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组织重大调研,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此外,还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交流与合作。


2. 安全生产协调处(统计处):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规划建议的提出,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指标的拟定与执行情况的监督。此外,该处还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以及重大和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统计工作,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


3. 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并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同时,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


4. 规划科技处: 负责安全生产规划和技术规划,协调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检查。


5.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至三处: 分别负责非煤矿矿山、特定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包括安全检查、建设项目审查、准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6.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专注于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制定执法规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管理职业卫生许可证,并监督安全培训和职业危害申报。


7. 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指导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监督工矿商贸单位的培训工作,以及负责党群工作。


8. 执法监察分局(执法监察总队): 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处理举报投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参与重大事故调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