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股东出售股权取得投资收益 交企业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3-06
企业法人股东出售股权取得
投资收益
,应并入企业的
应纳税所得
,依法缴纳
企业所得税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
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
未分配利润
和累计
盈余公积金
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
投资回收
,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
股权转让
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
成本价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
提存
的各基金等股东
留存收益
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持股企业账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实践中,由于某些投资单位拥有被投资单位债权和留存
收益分配权
虽然
股权重组
一般不须经
清算程序
,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但在现实操作中按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股权后不会让股权转让者再拥有股权转让前所拥有的债权和留存收益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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