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10
这是王八的屁股----(龟腚)规定,明显的不合理,但这是政府行为,无法改变,不合理的事情多了,老百姓只有承受,无法改变。
原理上讲,既然盈利了,就说明股票升值了,保持原价不除权,才能体现这个价值,而且股民也才能真正的得到分红,可除权的做法,还怎么体现分红了那?这一点政府不知道吗?这是很明显的问题,不说也罢,免得生气。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3
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9-08-10
保护股东利益~~~
保持股东所持股票数,占总股份数的比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