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问题

我妈妈今年48岁,出车祸时是后枕骨破裂,前庭出血,脑部多处挫伤,后遗症还不清楚。车祸目前出院了,住院期间一直是我们家人在陪护,我还请了半个月假在家医院。自己垫付了一些医药费,出院后医生说还有后续治疗,我想问下要怎么要求赔偿?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第1个回答  2019-07-11
对方还不能报销,报销需医疗费票据原件,交通队调解书或法院判决等,既然有两份,可以给一份无妨,因小事搞僵了不利以后调解。如果有担心,可以问交警。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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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6-15
可以约定赔偿数额后,,再将有关资料给对方
第4个回答  2017-10-16
1、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一般是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花费为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
2、对于赔偿,你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花费收据,以此作为向对方要求赔偿的依据,如果对方不愿赔偿的话,那你们也可以直接持相关的花费数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3、①医疗费,就是受害方因为治疗实际花费的费用,一般以医院盖章的花费收据为准。对于你所说的后续治疗费用,你可以向医生询问,如果现在能够确定具体的金额的话,那你可以一并要求赔偿,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金额的话,那你可以在产生实际花费后再向对方要求赔偿。
②误工费,就是受害方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的损失。一般以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计算,误工时间一般以医院的误工时间证明为准,但是如果因为伤残一直无法工作的话,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期的前一天(定残日期一般为受伤之日起3个月)。
Ⅰ.如果有固定工作收入的话,那就按照工作的收入工资乘以具体的误工时间(需要公司出具相关的收入证明);
Ⅱ.如果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可以以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但是需要搜集相关的收入凭证来证明,比如银行流水等;
Ⅲ.如果你无法计算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话,那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询问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③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用护理人员数(几人)乘以护理人员的收入乘以护理期限来计算。
Ⅰ.如果是在医院住院需要医院的护理人员护理的话,那就根据医院护理收费计算;如果是在医院由家人护理的话,那护理人员的收入就是家人的收入,如果有工作就按工作收入,没有的话就向当地的人社局询问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然后用护理时间乘以护理人员的收入就得到护理费。(但是应当出具医院的诊断病历等来证明需要护理,护理天数也由医院的诊断意见来确定)
Ⅱ.如果受害方经医院诊断需要回家休养,并且医院出具医嘱或者医疗意见证明受害方需要护理的话,那受害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在家休养期间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是雇佣护理人员的话,那就按照护理人员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如果是由家人或者其他人护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询问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然后以此标准乘以具体的护理时间进行计算。(护理时间同样要根据医院的诊断意见来确定)
④交通费,就是受害方因为受伤治疗需要坐出租车或者客车等产生的费用,一般以车票或者出租车的发票为准。如果没有车票的话,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方协商。(比如从受害者家到医院比较远,虽然没有交通花费的收据,仍然可以要求合理的交通费用)
⑤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受害方因为住院而产生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对于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你去医院都是可以询问的到的,然后用这个标准乘以你住院的天数,就可以得到住院伙食补助费。(2017年江苏省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8元/天。)
⑥营养费,需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你需要向医院询问需要哪些营养品或者需要补充哪些营养,然后根据实际的花费来向对方要求。但是对于营养费,如果不是医院明确建议要求补充营养的话,一般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
⑦残疾赔偿金,你需要向当地的人社局询问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然后用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等级(从十级到一级伤残依次分别为0.1-1,比如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以此类推),然后再乘以伤残时间(一般为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比如61岁,那就是19年,62岁就是18年,以此类推;如果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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