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发后报警,警察到后决定私了,现在无法达成赔偿协议。1、赔多少合理?2、此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主报警,110警察到场后行人觉得小事私了就好,和到场警察说明私了,机动车主打110说明撤销报案。机动车主载行人到医院急诊检查,行人一根肋骨不完全骨折、第三腰椎横突骨折,住院。
机动车主保险手续齐全,第二天再次报警。
行人住院三星期还没出院。协商赔偿事宜时,行人要求赔偿三个月工资,并且以后不能上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机动车主觉得对方要求不合理。
问题:1、行人这个伤,误工费等费用如何计算合理?
2、交警是行人要求离开的,机动车尊重行人意思,这次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第1个回答  2013-11-13
私了应该是一次性付给另外一方赔偿金,然后在第三方证明的情况下进行,并且事故双方要签字。你这种情况的第三方应该是交警。
对于你的问题:1、其它费用应有人民法院裁决,我见过许多,有的被撞方相当严重,就去法院起诉要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你不用理他,让他告,也就陪个100、200的,看情节。
2、既然报了警,就会有出警记录,也就是说你的这场事故的警方记录是已经私了。至于事故怎么认定还需要你把双发肇事的具体地点、行驶方向说清,以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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