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正加的临武717事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2013年7月17日10时,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解放南路摆摊卖西瓜,先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等理由罚款100元,并搬走一些西瓜。邓妻上前阻拦,并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至临武县检察院附近。
正当邓氏夫妇准备卸瓜时,十余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当时有人用手机拍下现场视频,被城管抢走、砸碎。一位邓姓目击者称,当时七八个城管围殴邓氏夫妇,并用卖瓜的秤砣重击邓的头部。随后,邓正加倒地身亡。
冲突中,邓正加从一位城管身上抢下了工作证,工作证在邓正加妹妹手中。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廖卫昌”,职务:“执法三队大队长”。邓妻在冲突中身体多处受伤,后被送临武县中医院救治。 2013年7月17日晚9点开始,警方多次试图抢尸,被围观群众用石头、矿泉水、西瓜打退,现场一度混乱。
7月18日凌晨2点,邓正加家属找来冰柜存放死者邓正加的遗体,亲属和村民以冰柜为中心,围在文昌南路的事发现场。据邓家人称,大约4点40分左右,在家属没有任何防备和挑衅的情况下,警方出动200多人,手持警棍和盾牌,对现场围观者暴打,包括路人和亲属在内的十余名围观者被打伤。死者的大女儿背部、脑袋、胸部被打伤,缝了数针,一个年轻的路人,脑袋被打破,在县中医院救治。人群被驱散后,警察从冰柜里抬出死者邓正加的遗体后拉走,整个过程前后持续20分钟。邓正加的遗体被拉至南强镇莲塘村进村路口后放下。
冲突中,湖南经视记者李海涛与雷凯在采访中,被五六名警察用粗木棍殴打,致头部、肩部和背部不同程度受伤,脚上有约6厘米伤口。采访车和两部手机被砸,其中一部手机不知去向。 颅内有淤血
2013年7月18日下午,湖南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对邓正加的尸体进行了尸检,据在现场的临武县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透露,邓正加头部有两道红色血印,头颅内有淤血覆盖。
7月19日下午5时许,湖南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尸体下葬。至于赔偿事宜,多位村民证实,邓家正在与政府谈判,邓正加儿子邓青强对记者表示,“赔了89万多,还没拿到手”,但此消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赔偿
7月20日,湖南省临武县政府有关方面证实,按照“死者为大、人道为先、协调处理”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在与城管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现已执行到位
6名涉事城管被刑拘
2013年7月20日上午,湖南临武县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瓜农邓正加死亡事件的廖卫昌、袁城等6名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实施刑事拘留,送郴州市看守所羁押。 2014年5月15日,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今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等6人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2013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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