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待人五法》。作者不详。翻译为:辨识一个人时无须探究他的一切,否则会让人起疑心;了解一个人时无须把话都说尽,否则会没有朋友。
原文:行于世,当识人,识人不必探尽,探尽则多疑;当知人,知人不必言尽,言尽则无友;当责人,责人不必苛尽,苛尽则众远;当敬人,敬人不必卑尽,卑尽则少骨;当让人,让人不必退尽,退尽则路寡。有眼界,能看远;有肚量,能容忍;有锋芒,能内敛;有涵养,能自持。如此,方可游刃有余。
译文:辨识一个人时无须探究他的一切,否则会让人起疑心;了解一个人时无须把话都说尽,否则会没有朋友;责备别人时无须严厉到极致,否则会让众人远离;尊敬一个人时无须谦卑过度,否则会缺少骨气;谦让别人时无须退让到底,否则会行路艰难。有长远的眼界,有宽容的度量,有收能放,有涵养,这样才能在为人处世的时候游刃有余。
扩展资料:
《识人五法》作者战国李悝,内容是一曰,居视其所亲。二曰,富视其所与。三曰,达视其所举。四曰,窘视其所不为。五曰,贫视其所不取。
大概意思是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交,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可交,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交。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交。
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交,反之,则不可交。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交,反之,则不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