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查询法和对账单法。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往来款项清查以后,将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单”,填列各项债权、债务的余额。对于有争执的款项以及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在报告单上详细列明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扩展资料:
往来款项的清查主要分以下三个步骤:
1、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对清楚,确认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等。
2、向对方单位填发对账单。
3、收到对方单位的回单联后,应据以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
对于往来款项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处理:
(1)应收账款的处理。
对于在资产清查中,经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①直接转销法,就是在认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直接将应收账确认为费用。
②坏账准备法,就是平时按规定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待发生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
(2)应付账款的处理。
对于在财产清查中,经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