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后又找回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我的第一张身份 证在办了数月后丢失了,丢失以后我就去补办了一张新的身份证。新的身份证补办来半年后我原来的身份证奇迹般地找到了。请问我到底该用哪张身份证,我原来的身份证是不是就作废了呢。但是我前几个月还用这张原来的身份证办理过港澳通行证
但是今天我去农行想开通手机银行时却被告知这张身份证不能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身份证丢失补办后又找到,之前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读取身份证信息,但是对于政府部门,银行等地址旧的身份证是无法正常办理业务的,因为户籍系统已经默认最新的身份证资料,因此还是建议交回户籍部门进行处理比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

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1

能用。

我国当前的身份证挂失程序仅对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不能真正注销丢失的身份证。

银行、通信、工商、民政等需要实名登记或查验身份证的单位不能获取动态信息。即身份证并未因注销而失效。

扩展资料

二代身份证里装有芯片,这个芯片会存储简单的身份识别信息,如果不进行外界擦除和修改,身份证中的身份识别信息是不会改变的。

即使是丢失的身份证,如果身份证读取终端中,没有把原身份证中的信息进行消除、更新,那么原身份证依然是可以应用的。

在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上,我国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人民银行8部门在201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

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2016年,公安部表示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将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

2018年,央行印发了《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表示自2018年4月9日起,天津等6省市将开展银行联网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

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现实效果并不乐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应尽快做到注销立即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屡上演 挂失后为何仍有“生命力”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如果是二代证的话,就不能用了,因为补办证的时候,会把那张证的信息注销,只能在那些无需读取身份证信息使用,登机,处境或者办理银行卡都不能用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31
丢失的身份证在你补办之后就会失去效力的吧
第4个回答  2013-05-31
身份证丢了又去补办了一个原来的这个自然就作废了,不然被一些不法的人拿过去也不好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