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在监管注水肉时的法定职责?

看了央视对注水牛肉的曝光,提到工商机关的监管问题,请问各位高手,工商机关在监管注水肉时的法定职责是什么?依法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工商、卫生、质检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流通环节是工商部门管理,所以工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查处销售注水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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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6
在集贸市场和超市销售注水猪肉的,工商机关适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查处。在集贸市场和超市销售注水牛肉等肉类的,若当地省级政府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订了管理办法的,从其规定处理;否则工商部门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查处。
第2个回答  2013-05-24
啊司法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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