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设备免税手续,懂的帮下忙。求回答!!

我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进口国外设备的能力,现在通过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在德国进了两台先进的设备,现在已到了青岛海关。现在已经拿到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项目确认书》,不知道到了海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只知道要添一个《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今天星期天,海关放假,明早和单位老总一起去海关,想提前准备一下,有明白的帮帮忙啊。

1、先要到海关办理备案。下面的第三项就是指的项目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六条 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申请减免税进出口相关货物,海关需要事先对减免税申请人的资格或者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确认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机关设立文件、社团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应当交验原件,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2、备案后,可在海关申领征免税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内凭证明报关进口免关税。
第十一条 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机关设立文件、社团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进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资料;
  (四)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减免税申请人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应当交验原件,同时提交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第十三条 海关受理减免税申请人的减免税审批申请后,应当对进出口货物相关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进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等是否在减免税额度内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应当进行减免税备案的,还需要对减免税申请人、进出口货物等是否符合备案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作出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决定,并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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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3
项目确认书有了咯 那你再去当地海关办理备案 到时候箱单 INVOICE 合同等资料一起敲好骑缝章 到时候拿去报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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