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用于流动资金垫付,预期该项目当年投产后可使销售收入增加为第一年3000元,第二年4500元,第三年6000元。每年追加的付现成本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500元,第三年1000元。该项目有效期为3年,项目结束收回流动资金600元。所得税率为40%,固定资产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提折旧,要求的最低报酬率为10%。要求计算:(1)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2)计算该项目的净现值,若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目是否被接受?(3)计算内部报酬率。(设IRR在10%——2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