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责任问题

一位妈妈带着两岁半的孩子逛街,途径一家饭店在门口休息,妈妈接电话孩子跑进饭店烫伤(跌落汤锅中,汤锅当时是有锅盖并盖上的)。请问饭店需要付责任吗?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她们并没有在饭店消费。

饭店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如果能证明饭店尽了注意安全的义务,就不用承担责任,而且对方也有过错未监管好孩子,相应的可以减轻饭店的责任。但是按你的说法孩子跌落汤锅是怎么做到的???说实话按这个严重程度饭店基本上要承担责任的。而且实际审判法院一般会保护弱势群体,且饭店自证比较困难,赔偿对方的人身损害,医疗费等等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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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0
【R】作为母亲,监护义务未尽到,应该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要求饭店消费负责的话,可能会有一定的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4
饭店肯定有责,且是主责。母亲是监护人也有监管不当失职行为
第3个回答  2018-08-19
父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饭店如有过错承担与过错相当的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因汤锅在店里,如店里人员做到了相应管理责任则过错。
第4个回答  2018-07-04
如果该儿童是自己跑到饭店烫伤,即使孩子和妈妈没有消费,饭店也有赔偿的义务。
妈妈没有起到监护职责,也有过错责任。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追问

如果经法院,饭店应该怎么赔偿?

追答

最少赔偿一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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