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认为 国家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下 人是自由,平等的 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与财产 是人固有的本性 也是人固有的权利 这种权利受自然法则的 指导与规定
“天赋人权”认为在国家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下,人是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与财产是人的固有品质,也是人固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自然法(人类理性)的指导与规定。
无论政府如何变更,具体制度如何变化,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却始终不变,“生命、财产、自由”等“天赋人权”始终被保留。这也就保证了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统治权始终被保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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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人权”的实践
1789年,由于财政困难,路易十六企图通过召开三级会议,向第三等级征收新税,使国王与第三等级之间的矛盾激化。
在资产阶级的号召和领导下,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开始,随后在制宪会议上通过《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宣布生命、自由、财产是人人享有的平等的天赋权利,国家的作用在于保护这些权利的安全和不受剥夺。这实际是把资产阶级的要求作为全体人民的愿望提了出来。
由于第三等级的构成复杂,各个阶层之间既有相同的利益,也存在着不同的政治要求,这使得大革命爆发之后,法国立宪经历了多次失败与尝试。大资产阶级、代表中等资产阶级的吉伦特派和代表小资产阶级的雅各宾派相继上台,制定宪法,但都以失败告终。
其后,经过法兰西第一共和、第一帝国、波旁王朝复辟等反复多次,直到1958年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法国才真正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赋人权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准确认识西方政治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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