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让直行,相同方向机动车右转让直行非机动车与行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3、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行车车注意事项
1、拐弯或并道时,应先看一下车的后面再看反光镜。转向灯打开后会使靠近的车辆增加提速或放慢的几率,仅从反光镜不能完全判断正确性。
2、开车行驶时,除了保持与前后的安全距离外,还应尽量避免与左右侧的车辆保持并列行驶,通过提速超车或放慢速度来错开并列行驶者。
3、光滑的路面应学会用好挡位来控制车辆行驶。
4、提速超车时,首先要观察和判断后面行驶的情况,在确定后面没有车辆欲超自己的情况下再观察和判断前方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要先了解才能扎实掌握,要理解着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