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中无须表明承运人身份和名称的运输单据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30
租船租船合约是指运输业务中,在货物装船后由船方或船东根据租船合约签发的提单。提单内容和租船契约冲突时,以租船契约为主。租船合约也应该又会这样一些文字:此题单受到租船合约的约束。所以有货运托运人作为船舶承租人时不可能产生承运人,所以无须表明承运人了。按合约办就是了
第2个回答  2013-05-3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代理人。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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