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会计职位中的何职?

如题所述

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中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1,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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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31
这是遵循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适宜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现金银行出纳等资金收付核算岗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31
会计人员回避的要求是: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第3个回答  2018-01-05
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中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1,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4个回答  2017-07-12
1,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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