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中国古典哲学的又一根本观念是“天人合一”。与“天人之分”说相对立。所谓“天”并非指神灵主宰,而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无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大人相应,或无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
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
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中国人最基本的
思维方式,具体表现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它认为人与天不是处在一种主体与对象之关系,而是处在一种部分与整体、扭曲与原貌或为学之初与最高境界的关系之中。主要有
道家、儒家、
佛教三家观点。
在儒家来看,天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人心中天赋地具有道德原则,这种天人合一乃是一种自然的,但不自觉的合一。但由于人类后天受到各种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发现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则。人类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达到一种自觉地履行道德原则的境界,这就是
孔子所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在
禅宗来看,人性本来就是佛性,只缘迷于世俗的观念、欲望而不自觉,一旦觉悟到这些观念、欲望都不是真实的. 真如本性自然显现,也就达到最后成佛的境界,因此,他们提出“烦恼即菩提,凡夫即佛”.真正达到觉悟后的境界是什么呢?从某种秤谌看,仍有点象道家的一切顺应自然之意。故禅宗语录有言:“悟得来,担柴挑水,皆是妙道。”“禅便如这老牛,渴来喝水,饥来吃草。”
在道家来看,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庄子说:“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天人本是合一的。但由于人制定了各种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使人丧失了原来的自然本性,变得与自然不协调。人类行的目的,便是“绝圣弃智”,打碎这些加于人身的藩篱,将人性解放出来,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一种“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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