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拇指锯断了,但接上了,伤残在七级左右,要养三个月左右,都不能工作,我的工作一天二百,这是么

你好,大拇指锯断了,但接上了,伤残在七级左右,要养三个月左右,都不能工作,我的工作一天二百,这是么赔的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赔偿标准是: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具体的建议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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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6
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一般不赔偿精神损失费,护理费一般也不会给与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11-16
你不能这么想啊,该休息的时候还是需要休息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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