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已经进入尾期阶段,几天前交通运输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到贵州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他认为安全生产奖励费用(特制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集体的奖励,也包括安全知识竞赛奖励基金)不可以作为安全生产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并对相关单位做了批评。在国家部委级别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相关文件中的确找不到关于奖励费用是否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据,但我认为,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属于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贵州省比较落后,也没有相对应的指导文件作为依据证明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属于安全生产费用,但是诸如浙江省、江苏省、辽宁省等发达省份具有相应法规证明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现在请问各位大神,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到底如何界定,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属于违规?

网友:你好!
1、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应该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提取,但安全生产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提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这里指的资金投入应该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奖励基金和安全生产奖励费用,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详细情况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咨询!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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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3
如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费用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中,奖励金额也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项目上每年拿个几十万出来作为奖励,这又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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