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1-09
事故过后,一些此前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私家车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但相当一部分受损车辆不能得到赔偿;有的车辆虽然得到了赔偿,但赔偿金额只是损失金额的80%。对此,很多车主表示不理解。
其实,问题很简单。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只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有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辆自燃损失附加险。而是否投保该附加险种,完全遵从车主的意愿。因此,不少车主为省钱没有投保该附加险种,日后再发生车辆自燃事故自然得不到赔偿。因为在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明确规定: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的火灾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至于有些车主投保了该附加险种的车主,发生自燃事故后却没有得到足额赔偿,其根本原因在于,该附加险种同样在列明式条款中明确规定,该附加险种的绝对免赔率为20%。换言之,就是只能得到损失金额80%的赔偿。这些内容已在保险合同中做了清晰说明,投保人只要仔细阅读,就会一目了然。
一、车辆自燃损失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只有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二、投保了该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责任的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该车辆的实际损失赔付;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付。该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为20%。
三、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或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及货物本身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2个回答 2017-11-09
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 【摘要】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发生自燃应立即离车,并拨打119火警,保险公司一般要有火警的出警证明才可理赔。在汽车发生自燃后,投保人可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向工作人员报车牌、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原因,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鉴定后,确定为自燃的便可以理赔。
但业内专家特别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投保的汽车自燃都实行全赔。根据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通常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如果投保人车辆全部发生损失,则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而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而施救费用也是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另外,投保人申请理赔,每次赔偿都实行20%的免赔率。 专家介绍: 尽管车身险中有对火灾赔付的条款,但那是指外来火源,自燃属除外责任,只能单独购买。 慧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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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1-09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
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