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战后美国的对外战略和政策?

如题所述

战后美国对外贸易政策与措施

(一)贸易自由化

从二次大战结束到70年代中期,美国外贸政策主要倾向是贸易自由化。

1947年美国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起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美国同意平均降低关税21%,但降低关税的商品主要是美国垄断企业及战略储备所需要的锰砂、镍、铝、云母等工业原料,而对棉布等消费品减税极少。

1962年10月4日,肯尼迪政府为了迅速摆脱1960-1961年经济危机的影响,并企图突破西欧共同市场的关税壁垒,制定并签署了《扩大贸易法》,以取代1934年的《贸易协定法》。该贸易法除了授权总统可削减关税最多50%外,还规定总统可以削减关税50%以上,直到100%。美国政府依据上述贸易法案同西欧共同市场及其他国家共50余国于1964年5月开始举行“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1967年6月30日勉强达成协议,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范围内工业品关税平均削减了35%,减税分五期进行,至1972年1月1日全部完成。

在“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实现以后,1974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74年贸易法》。

《1974年贸易法》有以下特点:(1)新贸易法的重点在于授权总统就消除非关税壁垒与各国进行谈判。而原来的“扩大贸易法”的重点在于关税减让,基本上未涉及非关税壁垒问题。这是由于在“肯尼迪回合”后,资本主义世界贸易战的重点由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2)美国为了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新贸易法强调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不仅包括工业品,也包括农产品,而农产品贸易问题在以前的贸易法中却未占重要地位。(3)新贸易法还规定了“进口补救”措施,即当进口商品的竞争发生“严重危害”时,总统有权采取提高关税、设置进口限额等措施。(4)新贸易法授权总统在国际收支发生紧急情况或外汇市场上美元汇价过度下跌时,可采取有效期150天的进口限制措施,如进口附加税和临时性的进口限额。(5)这个新贸易法的矛头还直接指向发展中国家,规定了对凡是参加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原料输出国组织以及把美资企业的资金收归国有的国家,一律不给予普遍优惠制的待遇。

通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的七轮贸易谈判,美国的关税壁垒大大降低。在总协定成立之前的1946年,美国进口商品平均关税水平为26.4%,到1987年东京回合的减税完成之后,美国除石油以外的工业品关税将减至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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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7
强国霸权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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