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雷锋精神的讨论会反方资料

如题所述

关于雷锋精神在当世是有一定弊端的。 雷锋精神是舍己为人的,这本身是错误的。 1 身体发肤,授之父母, 假如面临生命为难之时, 可以舍己为人, 但是过早的死亡导致家人的悲伤, 本身就是对父母的不孝顺。 所以,关于舍己为人的说法应该值得商榷, 尤其是当今社会道德沦陷的时代,更要注意是否值得舍己为人。 做好事在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威胁下来帮助人。 凡是尽可能考虑到自己是否能够不被牵连, 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去爱别人,这种说法本身就有问题。2 当今社会沦陷, 道德腐败。 有的老人连帮助自己的人都要占便宜。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最可恨的是法律还判决需偿还老人所受到的损失。这是雷锋的错吗?这是道德的错吗? 不,并不是。 这是某些人利用法律的空当来谋取利益使得当今道德沦陷化,形式化。 这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所以发扬雷锋精神首先要在一个法律健全的时代,发扬雷锋精神首先要在人民道德健全的时代。3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句话虽然过于偏激, 可是在这个时代愈演愈烈。 经过理由2事实的见证 ,大部分老人都死在了他们同龄人身上。 据统计,天津王老太一案之后,大家在也不敢帮助老年人了,在也不敢乱发扬雷锋风格了,结果全国老年以外事故死亡率普遍上升。 这些人以及这些法律使得我们学会了自私,不敢不自私。 假如发扬伟大的风格没准就被人黑上,而且法律不给予公平处理。 还要被家人亲戚指责为“多管闲事”。 所以见证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4 雷锋风格没有错,舍己为人也没有错。 可是有谁会想到舍己为人之后遭来的是惩罚和骂名呢? 难道当今社会发扬雷锋精神要做作到拿手机先对准受伤的老人说:“你只要承认下你不是我撞的,我马上打120救你” 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行为么? 在山东,一个孩子在一个人工搭建的木头房子旁边玩, 木头房子瞬间倒塌,把孩子压在下面, 旁边孩子的妈妈看见之后哭喊着寻求帮助,10分钟内无人敢帮助,眼睁睁的看着孩子压死在里面。 大家并不是不想管, 而是怕被诬陷。 武汉发生一起自行车盗窃案,一名来自日本的男子楚楚可怜的在我国丢了一辆高价的自行车, 他已经游历了9个国家,在9个国家他一直都是那样摆放自行车,从来不锁。 当到了中国却被偷了。 不锁的原因是信任我们,而我们背叛了来自异国的信任,抛开国与国之间的仇恨不谈, 我们的人格被那个小偷丢尽了,这是为什么? 雷锋精神没有发扬到么?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社会没有一个良好教育体制,以及一套良好的道德公约法, 也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处理。 这使得那些自私的人逍遥法外。 综合结论,雷锋精神只适合于一个法律健全,道德完善,制裁严明的体制下。 纯手打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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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7
在网上查查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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