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分手,他向我要钱

我和男友因为性格不合,我向他提出分手,几天后他提出要我将他从追我到现在所花的钱还给他,向我索要七千。
从他追我到交往期间,他送我东西包括手机,衣服,还有其他一些礼物,交往后他个人给过我红包六百多,过年期间给过压岁钱六百,全部出于他自愿,没有留下字据等凭证。
我和家里商量后决定将手机还给他并且还给他三千块,他好像不太接受。
请问我应该给这个钱么?他如果告我有用么?如果他来纠缠我,我可以报警处理么?

在法律上这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且是没有说明有附加条件的,因此是无偿的。
所以你可以不还,他索要是他的事,但在哪里主张他都是要不回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作为你,如果不能确定你们关系,你尽量不要他的东西为好,
现在就看你的想法了,要是不想接受他的东西,还是把看得见的食物还给他算了,包括手机和衣服,这是最多让步了。和他说,要是不想留作念想的话,这些东西就拿回去吧。你要是不拿,留下来也行,也希望你以后能找到合适的人!

其它我觉得像现金用不着还的。一分钱也不用给,还了反而恶心,因为又不是你借的。这也是他交往、交际的费用吧。希望他以后量力而行,应该知道,不是有付出就有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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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遇到这种事,那么首先可以告诉你,他是告不了你的,因为在交往期间送给你的东西是赠与,赠与给你的东西是你的他无权要回。
第二,这种人,懒得跟他废话,断就段的一干二净,还回去给他好了。
第三,如果他的行为伤害到了你,你留下证据告他,还可以要求他给予你赔偿的,醒目点。
第四,建议:如果他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或者你家人的人身安全,记得录音之类的。证据很重要!
第2个回答  2013-03-19
最好协商解决,好聚好散,彼此别有什么负担,再说即使去告也没啥用,从法律角度说给你的东西属于赠与,何况还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你可以出于自愿把东西还给人家,当然如果实在不愿意或者现在没那个条件,那就算了,这样的事属于道德范畴以内的,根本走不了法律程序。追问

出于他确实为我花过钱,我决定还他手机和三千现金,但是他执意索要七千现金,我该如何处理么??他很偏执,我很害怕他来我的单位或是家里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3-03-19
呵呵,搞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他真够不要脸的,你还给他钱啊,其实一分都不用给他,最多把他买给你物品还给他,制于他给你的压岁钱红包最好还是还给人家,不过也不用还,自己决定啊,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你都说给他3000他还不同意你就只给他1200,他来骚扰你你就报警,,,态度你不能软弱,说话这些一定要坚决,,,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不能软给他去和他商量,如果你和他商量了他就认为你这里有油水喝了。你怕他,所以他就会和你漫天要钱,不管怎样,法律是站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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