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具体有:
(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
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切身利益都决定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和首要目标。
(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
新中国建立以来,无论是在与苏联结盟时期,还是联美抗苏时期,中国都没有放弃独立自主原则。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赋予独立自主以新的内容,实行真正不结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不支持任何一方反对另一方,从而更好地维护了中国的独立自主在冷战后的新时期,中国与一些世界大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但这只是协作友好关系,不是结盟关系。
不对第三方不利, 也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目的是加强与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 维护中国独立, 为两国人民的长远利益服务, 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根据当时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来的。
1953年12月, 周恩来在接受印度政府代表团采访时, 首次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1954年6月, 中国、印度和缅甸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正式倡导将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今天, 和平共处已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公认普遍原则。
(4)、中国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中国政府倡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要素包括: 政治相互尊重、共同协商, 不应强加自己的意愿: 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应造成贫富差距;文化相互借鉴,共同繁荣,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
应相互信任,团结一致,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合作解决争端,不应对其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扩展资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和平共处是正确处理国家关系的国际关系最基本的规范, 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 符合《国家关系》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是一套完整的行为准则,比其他国际和区域法律原则更全面、更合理。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有效原则。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证明,建立在和平共处基础上的新的国际秩序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外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