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如题所述

市国土资源局:

11月20日市局党组召开全市国土系统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会。我局按照省厅党组和市局党组要求,及时进行了传达部署和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明确责任分工。11月21日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传达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傅文忠为组长,胡吉华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峡江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七大类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并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县局督察重点,增补进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罗琳同志负责,土地整理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于11月25日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对我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全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有四个,分别为峡江县仁和镇大田村等三个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砚溪镇步溪村等五个镇六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仁和镇刁田村等六个镇九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马埠镇上盖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查我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准确,每个项目的每个地块都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据实测定,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均对应予扣除的内部道路等应扣除的面积予以了扣除;开发地类符合分类要求,在各地块的地类确定中,做到了以实际开发后现状为依据,省整理中心、市农业局土肥站层层把关,确保了开发地类符合要求;工程计量真实,在工程计量上,首先由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掌握工程量,对隐蔽工程做到现场签证,其次是在工程验收前由项目办牵头与有关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逐项核实工程量,最后由审计单位在工程审计过程中进行工程计量再核实;投资及工程均按要求进行了招标,每个项目的招标均是在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进行。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资金的支付均制定了相关程序,做到了按财务制度办事,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质量符合要求,后期管护均已落实,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由监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了不合格工程,工程后期管护由相关乡镇负责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我县没有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项目,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领域及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行为。在自查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制定了土地开发项目相关制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等。

(二)关于“反馈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郭建根同志负责,矿产股为牵头单位。我局对近三年来矿政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并对2016年地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未发现在矿政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暗箱操作、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违规行为。

(三)关于“反馈土地用途改变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储备交易中心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县2016年以来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共1宗,改变土地用途面积11亩。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8、3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2016年4月16日,由江西普正药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成交价款91、7万元。2016年经省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及专项治理工作,收取闲置费18、34万元,检查时列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中的11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由商业改为住宅)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1710、69万元经三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时向社会公示了结果,整个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我县2016年以来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存在违规签订合同,不存在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低价评估情况。

(四)关于“反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已移交市局,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已在县人劳局保管封存,我局拟对科级以下干部人事“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

(五)关于“反馈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自2016年以后,我局未新提拔科级干部,也未党政分设,只在今年解决了两名副局长主任科员待遇。2016年以后只新提拔了1名所长和3名副股级干部,并按程序报市局备案,不存在频繁调整干部和一次性调整干部。

(六)关于“反馈全系统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局成立以来共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对这6名科级退休干部,我局分别发放自查表,未发现有科级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内兼职情况。

(七)关于“反馈效能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负责,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我局认真开展了明察暗防,重点明察暗防了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受理处置工作看心情,不主动、没有笑脸,对基层或服务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不闻、不理,说明或解释情况不耐心、不细致,甚至发生争执,不吃不喝不拿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未反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对在行政审批、认证、许可方面擅自设立前置条件、搞暗箱操作,以及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单位内部工作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在项目审批和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进行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检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4、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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