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所需的店铺面积因地区和经营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开办零售药店,不同地区的面积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注册地址在京郊十区(县)内的药店,店堂使用面积应在 40 平方米以上。而在连锁超级市场内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则可不受店堂使用面积限制。
另外,如果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30 平方米,并具备与之相应的仓储面积。
此外,根据国家商务部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店分为 A、AA、AAA 三个级别。其中,AA 级药店要求营业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AAA 级药店要求营业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
综上所述,开药店所需的店铺面积因地区和经营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面积要求可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来确定。在办理开店手续前,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政策要求,并为药店选择合适的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