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省医保卡可家庭共济吗

如题所述

不同省医保卡之间无法实现家庭共济,

1、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移;
2、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3、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和社保卡区别:
1、概念不同:
(1)社保卡就是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集成电路卡。
(2)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详细资料信息。
2、功能不同:
(1)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
(2)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3、发卡部门不同:
(1)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
(2)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4、安全性能不同:
(1)社保卡有较为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安全系数较高;
(2)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十一。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至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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