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大米事件处分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对荫士安进行了处分。他因违反规定,被撤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降为三级研究员,并在三年内禁止主持科研工作,同时被取消博士生导师资格。所党委决定撤销其党内职务,对其进行了纪律处分。


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对王茵的处理也相当严厉。她被撤销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职务,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一职也被撤销,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被取消,同时丧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未来三年内将无法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院党委对她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疾控中心针对胡余明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中的失职行为,决定撤销其疾控中心主任助理及科主任职务。胡余明还因管理疏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示对其工作的不负责态度的严肃处理。




扩展资料

2012年12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公布的“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此项转基因试验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上述机构为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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