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个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
(2)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3)非所有人办理的交通违法,违法当事人需同时提交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办理本单位车辆交通违法业务时,除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提供:
(1)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委托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人工资单或单位个税缴款证明。
3、处理一宗交通违法或多宗交通违法合并处理达到记12分或以上的,需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与违法当事人一同到场办理。
4、对车辆属于汽车租赁公司的,参照上述流程的同时,需提供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时相符合的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缴款单据。
二、注意事项:
1、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交通违章处罚在实行操作中不再收取滞纳金,而是可以在年审时,在车管所现场处理违章的。
3、行驶证违章的记录,不能累积超过5次不处理。不然交警路查,会扣车的,直到所有违章处理完毕,才可以领车。
4、驾驶证违章的记录,在一年的记分周期未到时,应该把违章处理完毕。否则,会把未处理的违章,转入下个记分周期里,这样很可能会被记满12分,驾驶证会被注销的。
扩展资料:
处罚标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 5 日拘留,暂扣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 5 日拘留,暂扣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 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 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 0 % 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肇事后逃逸
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1、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
201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