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么?

如题所述

必须进行招投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扩展资料: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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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如果关系到国家或者大型的工程就是一定要招投标的,很多小型一般不用,招投标有邀请招标,公开招标。
不进行招投标的事例:
  关于核准宁都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大·汇秀家园”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标的批复
宁都县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汇秀家园不采用招标方式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批复如下:
  一、根据赣市府发[2008]39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第五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宁都县光大建筑工程公司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建设内容及总投资
  建设用地面积10333.39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64.2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459.82万元。
  三、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核准文件,强化质量管理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四、经核准的内容需变更的,招标人应到我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是私有企业和全部私有资金的,应该不用招标,但是一般都会进行邀请招标(或内部会议选定施工单位),和在地方备案。
第3个回答  2013-07-01
各地规矩不一样
本地规矩是:自有资金+造价200万以内可以不招标
第4个回答  2013-07-01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不附合以上条件的建设项目都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其实以上的招投标指的是公开招标
房地产公司招标大都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