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生育证

如何领取生育证

办事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生育证申请表》。(可在社区或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或街办事处网站)。

2、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生育证申请表》、《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到申请人一方户籍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3、申请人也可登录湖北省卫生计生门户网站(www.hbwsjs.gov.cn),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事项提交申请,并及时查看网上初审意见,经所属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将申报资料原件送申报办证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查验。

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4、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批。

一、办事对象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湖北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二)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生育:

1、属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2、故意致婴儿死亡的;

3、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死亡证据证明的;

4、遗弃子女的。

二、受理部门

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

三、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以上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1张。

3、《生育证》申请表1份。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有以下情况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1、子女中有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需提交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鉴定的鉴定结论。

2、夫妻曾经生育过子女,但该子女死亡,需提供该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3、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如:离婚证及协议书,调解书或判决书,已有子女状况声明等)。

(三)委托他人代办时,还需要提供《生育证代办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事时限

对符合法定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自申请人提交资料之日起,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决定,并免费发给《生育证》。

五、是否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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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从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不论生一孩还是二孩,不用审批,不用办理准生证,只办理生育登记,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带上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当地乡镇计生办登记,领取《生育登记卡》,祝你开心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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