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收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税务机关应依据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办理登记。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
扩展资料:
代征单位主要有:
1、海关,受托代征进口货物的产品税、增值税;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代征营业税、车船使用税;
3、区、乡政府或村委会,受托代征所在地的屠宰税;
4、集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受托代征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5、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扣代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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