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但是是对方的电动车逆行转弯与我的车相撞的!我处理的也没有问题,第一时间报警打了120陪他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办了住院手续!人没什么大事,就是左脚大拇指轻微骨裂,头部有擦伤。现在问题是,他向我索要赔偿。但是我的交强险到期了,才发现的!商业险没有到期!保险公司会赔偿么?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若我方于此事故中,未被认定有责任时,因我方交强险过期,故原应由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须由我方负责赔偿。
若我方于此事故中,被认定有责任时,因我方交强险过期,故原应由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须由我方负责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超出上述赔偿限额的部份,才是由我方的商业险赔偿。
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加油。
医药费没有那么多就1000多块,我已经付过了。财产损失是我必须给对方2000么?如果对方向我所要其他赔偿,如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赔偿怎么办?
追答不是,按实际损失赔付。总之在交强险额度内的部分,不管责任是多少,你都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