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刑事自诉方式将“老赖”送进监狱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中极是可能的!
根据我国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怎样通过法院自诉的方式将“老赖”也就是"失信执行人"送进监狱?
(1)申请人必须知道这是一种公诉转自诉案件,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曾经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法院才会受理这桩自诉案件。或者申请人证明老赖拒绝执行判决、裁定严重侵犯申请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并且以达刑事立案标准。
(2)进入自诉案件的审判阶段,需要自诉人或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自己的证据,使其指控达到刑事证明标准,构成犯罪,才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