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的界定

丁字路口,我左转,停车瞭望后转弯,转入主路后紧贴左隔离带速度未超过30,在车辆未完全进入主路时(约剩五分之一车身)和右后方来车挂上了,车子问题不大,对方车头超过我车车头约30-50公分,对方说我全责,是这样吗?

是的,在道理上你要向别人道歉。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3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你也许瞭望,但是没有看清楚有来车,或者自己认为能够通过,实际没能通过,所以你是全责。3、如果有证据显示对方在路口超速,他也有承担一定责任(次要责任)。追问

转弯让直行没错,但是明明看见前车转弯而不减速那不是交通事故要频发?我的确没有证据证明他未减速,但是这也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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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6
的确你的责任。。

转弯前,应当对 直行车辆的 位置、速度,都有判断,如果转弯可能让对方减速和刹车的,应当让对方先行。。。 等到自己肯定可以通过时,再完成转弯。

在现实中,转弯车辆根据经验判断先行,不是不可以,但是发生事故,也要承担后果。

让行规则,不是谁占先,谁先行,否则让行就是一句空话。。 所谓让,就是不让对方因为自己的操作而立即减速和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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