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理赔是什么?

如题所述

快处快赔是指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现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就要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以免延缓城市交通。

快处快赔特点:

1、“快处快赔”能提升简易事故处理速度的系统。

2、“快处快赔”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3、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和实现保险快速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参照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报警听候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

(二)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速理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9

提升简易事故处理速度的系统。

2017年8月1日,广丰交警正式启动互联网+手机在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这也标志着广丰区轻微交通事故5分钟内处理完毕成为现实。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用手机APP“交管12123”事故快处服务一键录入事故现场照片及双方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

扩展资料:

“快处快赔”意义:

一、通过“快处快赔”系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事故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在原地等待交警、保险公司勘验,不用再奔波排队等候责任认定,只要动动手指,在手机上就能完成事故处理,手机收到电子责任认定后即可自行驾车去定损维修。

二、这一服务的推出将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实现事故双方快速撤离现场,避免造成长时间拥堵,为事故处理工作带来便利。交警大队后台事故处理民警通过远程审核后可当即下达电子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后不到5分钟的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广丰区人民政府-广丰交警互联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 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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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快处快赔”理赔是一个能提升简易事故处理速度的系统,其内容如下:

    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指引填写后,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处理。有条件的,当事人可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确认卡”一经当事人各方签署,便视为对记录事实无异议,并作为交警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确认卡”由市公安交警局和保险公司免费发放,市民可以到市公安交警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加油站等地方免费领取。

    当事人填写“确认卡”后迅速撤离现场,自行协议处理未果报警的,应当向交警提供“确认卡”,依据有关规定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将组织保险公司对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设立专门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

    各方均在深圳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可自愿直接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

注: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的,可以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如果是车辆损失的,则应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在修理后凭修理发票和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如果有人员受伤的,则应该在治疗后,再凭医疗费发票和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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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4

1、“快处快赔”理赔:是能提升简易事故处理速度的系统。

2、“快处快赔”是指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人员伤亡,造成了财产损失或当事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3、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


扩展资料

履行赔付:

1、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4、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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