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的基本特征: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40年法治建设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植根中国大地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立足中国国情。道路标定方向,道路决定前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法治道路的选择也自然如此。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走独特的法治道路。
3、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要在新的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就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国家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
扩展资料: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自信。改革是释放体制活力的不竭源泉,开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改革开放再出发,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不停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