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的人身意外险条款具体有哪些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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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人保的人身意外险产品较多,不同的产品其条款不同,需要您具体分析。以慧选意外福倚保险计划(新)A款为例,它的相关条款如下:
1、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7.1),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伤残保险金:您在投保时,只能选择I类伤残保险金或II类伤残保险金中的一项,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2、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7.2)、猝死(见7.3)、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4);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7)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7)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见7.8)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9)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7.9)、空中运动(见7.10)、攀岩(见7.11)、探险(见7.12)、摔跤、武术(见7.13)、特技表演(见7.14)、赛马、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11)战争(见7.15)、军事冲突(见7.16)、暴乱(见7.17)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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