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用完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卡上的帐户用完,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
医保卡余额用完了,一般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了,那么后续就不能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相关费用,比如说看普通门诊、在药店购药、自费医疗费用等,都无法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只有等到医保卡个人账户中又划账之后,才能继续使用。
此外,医保卡统筹账户是用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部分沿海地区可报销门诊),但是有起付线和限额的限制,因此,若是医保卡统筹账户的限额用完了,那么当年度就不能再使用医保卡报销了。
一、门诊慢性病待遇
1.门诊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2、3期)、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慢性肝炎、脑梗塞、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贫血。
2.开具“门慢”证明资格的医院: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101医院、传染病医院(限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妇幼(限妇科、乳房恶性肿瘤)、江原医院(限糖尿病、甲状腺癌)。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就诊“门慢”,门慢待遇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3.社保卡上的帐户用完,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70岁以上医保自负(门槛费)6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80%,最高4000元;70岁以下医保自负(门槛费)800元,超过部分的慢性病用药享受70%,最高3500元。
二、门诊统筹待遇
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统和门慢只能选择一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定点手续,帐户用完后,直接在社卫中心划卡结算,转诊须经社卫中心同意,在转入的定点医院划卡结算。
在职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5000元,比例70%;
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6000元,比例85%。
每年年底可选择变更定点医院或享受待遇。未办理过以上两种手续的,个人账户上的钱用完后看普通门诊的费用需全部自费。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以下两种待遇二选一:
(1)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在职可享受3000元补助,医保范围内比例70%。退休可享受4000元补助,医保范围内比例85%;
(2)门诊统筹,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帐户用完后,可在该定点社区医院直接划卡结算,转出需定点社区医院同意,在转入的医院划卡结算。在职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5000元,比例70%。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享受6000元,比例85%。
定点手续:个人如何约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其提供门诊医疗服务
参保人员可携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病历证,到就近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约定登记手续。其约定登记手续一经办理年内不可变更,如下一年度需要变更的,须在当年11月至12月20日期间到新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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