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业编制单位能擅自改变吗??

我毕业分配的时候去了宁波象山电视台,是电视台的事业编制。电视台又派我到乡镇的广电站锻炼了几年。后来又会电视台工作了,可是编制却变成了乡镇站的事业编制了。当时说一样没区别,我也没在意。现在电视台要转制,电视台的事业编制和乡镇的广电站事业编制又大不一样了。请问单位有没有权利擅自改变我的编制性质,这有哪个部门管理??

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依单位性质不同分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三种编制。如果你是毕业分配到电视台的话,你的干部介绍信和编制卡上应该注明你进入该单位的编制是全额、差额或者是自收自支性质,这就注明了你的编制是何种性质,从现实情况看,要更改你原来进入该单位的身份编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审批,过程十分复杂,需要部门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组织部门甚至地方党政领导的签字,不是谁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改的。依你的情况看,如果你对自己的编制问题有异议,可向政府及组织、纪检、人事、机构编制这几个部门分别反映情况,以便于弄清事情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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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3
这样理解:编制是用于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头数的。
事业单位又分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不拨款由单位自收自支三类。所谓正式工应该就是纳入了编制对应数之内、可以享受财政拨款之列的,或者虽不享受拨款待遇,但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内成员----一旦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成企业等,可以享受相关补偿政策。
按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些政策规定,所有事业单位应该都实行了合同聘用制。但改革并不彻底,聘用实施一段时间就没有下文了。各地情况不同。所以,原则上事业单位人员都应该属于聘用人员。但又分编制内的和编制外的,编制内的就是前述签了合同且经编制管理部门名册备案的人员;编制外的就是单位自聘人员,一旦裁员,首当其冲,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应该享受不了相关政策的而事业编制,名义上是国家干部,实际上还是工人身份,“走“的是职称,比如你几年以后是初级工,几年以后是中级工,几年以后是高级工。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而且最重要的是事业编制的人员不能当领导干部。再结合你的事项,这样理解搞清楚你的几次工作调动,是否在事业单位三类拨款同类级别中调整,如果是同类,无条件服从,若不是,可以反馈解决。当然不排除,低调高,这个是默认允许的范畴,当然,如果是这样你估计也很乐意。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