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9天不休息,每天工作9个半小时以上。法律有什么规定公司的补偿么政策么?

如题,我们最近很忙 已经连着上班19天了没休息了。 周一到周五都是工作9个半小时以上,有时候工作11个小时。 10点才下班回家。。 只有周六日加班的时候工作时间少点,但是也都工作8小时以上。。我想知道 法律上没有用规定 这么加班工作 让公司补偿的政策

劳动法规定了,每周40个小时,不能超过44个小时。超过部分算加班,平时加班是基本工资的1.5倍。周末是2倍。你首先要学会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说,你是9个半小时的,你需要证明你做了9个半小时的工作的材料。然后跟你的上级协商一定的补助,如果没有,而你的工作也很好,那么你就忍忍吧。如果真到了,不能待下去的时候,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协商,如果还是不行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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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您好,首先要确定您的单位执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三条 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四条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也就说,如果你的单位执行的是综合工时制,那么只要在一个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不超过法定标准工时就不违法。追问

我们是展示行业 虚拟现实的 加班常有 但不是那种特殊的生产单位 我们现在基本上4天就够40小时了

第2个回答  2013-06-28
国家劳动标准: 每周工作天数为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你每天连续工作9.5个小时及周六加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给与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