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春英遇害案是怎么发生的?

如题所述

杀害傅春英的是两名装修工人,其中一位是隔壁邻居家的亲戚,因邻居介绍给周家装修房子,杀人目的是为了夺取钱财。

1994年7月6日,北京电影学院家属区志强北园一栋楼的七楼里发生了一起命案,著名舞蹈家傅春英倒在家中的血泊里,第一个发现的是放学回家的女儿周金金,慌神的她首先把电话打给了妈妈的同事崔新琴阿姨。

崔新琴就是著名的北京电影学院96明星班的班主任,她和丈夫赶到现场发现傅春英被害,此时的周里京不仅已经和妻子分居,而且还在广州出差不在北京。崔新琴夫妇拨打急救电话同时报了警。

海淀区刑侦大队的刑警到达现场勘查时,很多附近的居民和傅春英的同事赶来围观,有人悄悄提醒民警,不知道为什么这栋楼里和傅春英关系最好的住在四楼的刘燕没有出现。

刑警赶到刘燕所住的四楼敲门却无人应答,恰巧刘燕的丈夫王江回家,他是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搞声乐的,当年有一个著名的“天边的绿洲,东方齐洛瓦”的广告主角就是他。王江没带钥匙跳窗户进了家,却发现刘燕和儿子王一诺也在家中遇害。

一下子出了三条人命,而且案发现场就在北京城的繁华区域,时间还是光天化日的下午,这个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通过现场勘查推理出凶手的大致情况:凶手不止一个人,和两家遇害者都认识,文化程度不高,穷凶极恶图财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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