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的钱合同到期了,别人不还,只给利息行吗? 这个需要看借钱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实际情况了,比如说他有钱不还,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还你给你找各种借口,那就没的说直接起诉不要犹豫。
还有就是你如果觉得他信不过,比如说他是别人介绍来向你借钱的或者说这个朋友不是那么靠得住,那也别犹豫直接打官司。你要知道钱这种东西没有在自己的口袋都不保险,哪怕有借条,拖着拖着没准哪天就没了。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你们当时的借款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比如本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是否需要支付利息?最低的还款日期是何时?有没有达成还款计划?等等,如果有这些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不能够按照之前的约定,现在你们可以重新协商。
所以你作为债权人,对方能不能只还你利息,当然是你说了算了,只要你同意,我想债务人是没有什么意见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借钱的时候,不能直接就把利息扣掉,而把剩余的钱给债务人,这属于砍头息,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如果现在你们已经到了还款期限,而债务人是因为一下子还不上这么多的钱,想分期支付的话,这样是可以的。
当然如果你们关系很好或者你觉得他靠得住。又或者说他真的没钱,而之前从来没有拖欠过利息。那你可以考虑让他给你一个明确的还款日期,写一个双方的协议,延期到什么时候。如果他同意这个决定并且利息照给,那你不妨给他一点的时间。
总之就是那句话:欠钱不还的都是你的敌人,不管之前是不是兄弟。你借钱的时候就要想明白钱这个东西可以增加感情也会毁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