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根据《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支部工作指南》指导意见:

1、毕业组织关系转出

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毕业后6个月内未转出,并且未参加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1.1 办理流程:

1.2 转出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注:“上海市各街道社区、乡镇党建服务中心联系表”:选择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以方便过组织生活为准。

1.3 转入的党组织党委的抬头名称:

(1)若是转往校内的,需询问好转往学校其他单位的党委名称。

(2)若是转往上海市的,需询问好“与党管系统内名称一致”的党委抬头。

(3)若是转往外省市的,介绍信抬头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去向为最终接收本人组织关系的具体单位,也是“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下级党组织或单位。

1.4 转出操作程序:

(1)转往上海市的,将通过网上进行转移。请本人务必在转出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党管系统生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30天)到新党组织报到,并请对方在党管系统上进行接收,否则手续将视为未办理完成,无需提交回执。

(2)转往外省市的,凭党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外省市有效期90天)及新的党组织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新的党组织报到。新的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请党员务必将盖好章的介绍信回执联拍照后电子版返回原二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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